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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健康服务业岗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有关说明

 Oct 16, 2020 10:56:51 AM  2971人 来源: 健康服务业岗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把人民的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文件精神,加强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更好地惠及民众的健康经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与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研究,从2018年11月份开始联合组织开展健康服务业岗位能力培训项目

健康服务业岗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自运行以来,一直从中国当前健康服务业需求出发,以提升岗位能力为重点,整合多方资源,通过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专家指导、社会力量的参与,积极优化教学资源、学习模式,努力将健康服务业岗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打造成我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示范项目。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升项目服务建设,特做以下几点说明:

1. 培养目标:

健康服务业岗位能力培训项目,是一个着眼于提高我国健康服务业从业者岗位技能提升及就业能力的培训项目,项目主要围绕:各级康复理疗、养生保健、健康调理、中医美容调理、养老护理、心理咨询等等专业范围开展,学员经过系统的培训学习后,可以面向社会从事相关健康服务方面的工作。

2 .项目实施

健康服务业岗位能力培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以中国当前健康服务业需求出发,以提升岗位能力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分类分层、实操实练的培训形式,充分发挥网络培训资源及线下实操培训优势,开展培训。

所有培训学员应本着自愿原则,参与项目线上或线下培训,所有培训收费证书分开。所有报名者必须参加线上课程学习及在线考试,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免费颁发岗位能力培训证书。

3.宣传规范

1)所有合作培训机构均不以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及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名义开展宣传和组织实施。

2).培训机构在项目宣传时(不限于网站、印刷品、招生简章、微信朋友圈、贴吧、论坛、QQ 群、微博、小红书、空间,淘宝网页面及各大搜索推广页面等),均不能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人社部”、“卫健委”等字样或图片进行宣传。

3)培训机构在项目宣传时,需体现出培训模式,并且要有培训课程的相关介绍,严禁培训课程以项目证书名义对外宣传不能出现“出证”等字样,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不培训直接变相买卖证书的行为;不得宣传成“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认证“。

4)培训机构应让学员完全了解培训项目的性质为职业技能培训,而非职业资格类培训,报名学员需签订项目培训确认书。

5.公益培训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健康服务业岗位能力培训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定期实施“健康服务业岗位能力公益培训”,此公益培训面向家庭贫困人员、退伍军人、军嫂及伤残人员等群体定期开展,免培训费用。

各公益培训定点单位统一按照项目实施单位和定点单位联合组织开展名义进行实施,严格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申报组织培训,提交人员材料需要真实可靠,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进行全面监管。


健康服务业岗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